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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基会“春雨行动”资助项目落实流程
 
发布时间: 2010-3-24 16:06:23




1、中国红基会电话联络灾区省级红十字会推荐灾区县;
2、中国红基会向灾区省级红十字会发出《资助通知》,确定资助灾区县及资助金额,提出明确要求,将资助资金拨付到省级红十字会银行账户,委托采购确定物资,并及时发运至灾区县级红十字会;
3、灾区县级红十字会向省级红十字会报告资助物资分配方案和计划,接收物资;
4、灾区县级红十字会联合有关乡人民政府落实项目村名单;
5、灾区县级红十字会联合有关乡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民主评议推选受资助家庭,并及时张榜公布拟资助家庭名单;
6、公示结束后,有关乡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及时向符合条件的受灾贫困家庭发放资助物资;
7、灾区县级红十字会和有关乡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必须做好资助物资签收,由贫困家庭代表签字确认;
8、每一批资助物资的发放,灾区县级红十字会及时做好项目结案报告,包括资助物资发放签收名册(加盖公章)及发放相关图片等,统一提交省级红十字会转报中国红基会;
9、中国红基会收到相关结案报告后及时上网公示,并提交相关捐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