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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下拨救灾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7-19 16:28:53

 


中红基〔2010〕65号


关于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下拨救灾款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红十字会: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积极开展救灾工作的统一安排,中国红基会决定从“春雨行动”抗旱救灾款中拨付你会200万元善款,专项用于帮助你区受灾地区开展对灾民的救助工作。其中100万元定向用于资助南宁市。

    你会收此善款后,请尽快用于购买灾民急需的食品、生活必需品等物资,慰问受灾群众,资助受灾家庭。在发放救灾物资和慰问金时,请做好发放领取的登记、签字手续,务必确保善款迅速落实到位。善款分配发放情况,请于2010年8月底前以书面形式报告中国红基会。

    联系人:筹资联络部贾鑫,电话/传真:010-65129097/65599762。
 
    附件:捐赠芳名录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抄报:总会
抄送:总会赈救部、南宁市红十字会、有关捐赠企业或个人
 

附件

捐赠芳名录

渤海银行员工57万

内蒙古霍煤鸿骏铭电有限责任公司23万

广州市行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万

重庆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20万

常州天常玻纤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0万

西雅衣家(中国)商业有限公司10万

北京千橡网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人人网)15万

联想集团副总裁中国区大客户业务经理童夫尧携大客户业务全体同仁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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